2008年,因技术中心龙门铣床的自动抓刀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唐厂长安排我与供方联系,落实功能调试事宜。由于该设备体型较大,供方工程师到厂以后,提出需由我方派一名操作员协助,于是,我特地安排操作工黄冬梅和供方工程师一起开了个短暂的见面会,主要是明确该次设备调试的职责和分工,我特别提到在调试方面,供方工程师才是专家,我方操作员只负责按照其要求操作机器,强调了整个调试过程由供方工程师主导。
遗憾的是,在设备调试过程中,还是不慎发生了撞机事故,导致该设备价值近万元的旋转刀库严重受损。在接下来的交涉中,供方工程师认为设备的运行指令是由我方人员发出的,运行程序也是我方人员在系统中调用的,我方人员的不当操作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要求我方重新订购一个刀库,装上后才能继续开展设备调试。
对于供方工程师先声夺人的要求,我予以了强硬驳斥,我坚持认为,既然已事先约定整个调试过程由供方工程师全权负责,那么我方操作员调用的程序在运行之前理应由供方工程师负责检查和确认,对方工程师忽视该风险而放弃对相关程序的检查和确认,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理应由供方工程师自行承担。
由于该损失后果可能牵涉到供方工程师本人的工作绩效和经济利益,我与他的争执一度异常激烈,但不管怎样,我不可能因为遭遇激烈冲突就动摇自己的立场和判断,也不可能基于对责任人可能承受经济损失的同情而牺牲我方的正当权益。为尽快解决问题,我连续通过电话和函件,与供方业务副总进行了多轮次的严正交涉,期间我一方面自信地向其阐明本公司“与供方互利”的一贯合作原则,一方面就事论事反复强调合作双方应坦诚交往,恪守谁出问题谁担责的原则,最终,供方公司答应了我的要求,免费为龙门铣床换上了一个新刀库。
“谁出问题谁担责”,于本故事而言,只是我对他人的要求,但自此之后,我深刻意识到,同样从事技术工作的自己也应当更加严谨细致地工作,因为 “谁出问题谁担责”换个说法就是“我出问题我担责”。